生活救助+就业援助,民政助力就业困难人员
今年7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政厅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其中民政部门在就业援助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负责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和就业援助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今年以来,就业援助对象中纳入低保1569人次、纳入特困人员52人次、实施临时救助115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71.42万元。
民政救助对象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根据《通知》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被明确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体系。这意味着,正在接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失业人员,将同时获得就业援助政策的支持,实现基本生活保障与就业帮扶的双重覆盖。民政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信息比对,确保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能够及时获得就业援助。
民政职责:衔接救助与援助
在就业援助工作中,民政部门的核心职责是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和就业援助的衔接工作。对于正在接受基本生活救助的失业人员,民政部门将协助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及时转介至就业服务机构获得就业帮扶。同时,对于通过就业援助仍难以实现就业、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民政部门将按规定及时将其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服务,兜牢民生底线。
动态管理下的民政救助保障
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因就业、收入变化等原因退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民政部门将继续做好跟踪服务。对于退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民政部门将按规定继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于就业后再次失业、符合救助条件的,民政部门将及时重新纳入救助范围,形成救助与就业的良性互动。
av在线 将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与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让每一位就业困难人员都能获得应有的帮扶,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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